为了做好公司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复试笔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保密、评卷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其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三)学院成立专业复试录取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组长由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的教授担任,成员由具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另设秘书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小组对面试结果负责。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同时符合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招生指标
2023年工商管理学术硕士招生指标为60人,国际商务专业硕士招生指标为40人。
(二)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员工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1)-(3)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1)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本科毕业论文或初稿等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各学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老员工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各专业资格审查具体形式、时间等参见公司网站相关信息,或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参见学院官网《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23年工商管理学硕、国际商务专业硕士一志愿复试考生须知》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公司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及组织安排见须知(见须知)
(四)复试时间
符合复试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于4月1日进行;工商管理学术硕士的调剂考生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参见学院官网通知。
(五)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总体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生源充足的部分专业可适当放宽复试比例。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报考公司工商管理学术学硕的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为:总分≥340分,单科成绩:≥47分(满分100分)、≥71分(满分>100分); 报考公司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的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为:总分≥357分,单科成绩:≥48分(满分100分)、≥72分(满分>100分)。
(2)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3)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等信息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公示。
(六)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内容分为三部分,即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外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凡初试未考专业的可适当提高专业笔试的权重。对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的2门科目均为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是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方式
(1)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均采用线下测试方式进行。
(2)复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3.复试思想政治考核
对复试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面试时进行。
4.体检
集团拟对考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格检查,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七)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 +(加权后的复试总成绩)×40%。
(八)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 在指标范围内,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收调剂生。
3. 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公司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采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复议,办法如下: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
集团纪检监察室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48。
公司研招办:023-62769317(学硕) 023-62768664(国际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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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