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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工商管理学硕和国际商务专硕)
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今年公司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远程复试运用统一平台(研招网)进行。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以及学校的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及纪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复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保密、评阅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其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三)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小组。每个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组长由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的教授担任,成员由具有参与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另设秘书一名。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录取小组对面试结果负责。
(四)建立英语复试工作组,由英语流利的专业老师组成。工作组对英语复试成绩负责。
(五)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安排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提交研招办,并在纪委人员监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备查。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在复试前三天通过复试系统提交电子版,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军人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1)-(3)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1)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招办网页“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学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老员工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专业资格审查具体形式、时间等参见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或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公司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时间
根据报考情况和分数上线情况公司有部分调剂名额,因此复试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两类考生分阶段进行。第一志愿报考公司的考生复试,于3月25日进行(因场地、设备等原因,具体复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后续通知为准);调剂志愿考生复试于3月27日学院开放研招网调剂系统后进行,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将通过学校、学院网站通知,请考生关注国家研招网、公司研究生院网页、公司网页相关信息。
(三)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
第一志愿报考公司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者均可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采取差额形式确定,学院总体按不低于招生指标1:1.2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如生源充足将适当放宽复试比例。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该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第一志愿复试者的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者均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将按照国家分数线(A类地区)以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三科公共课考试总分成绩等因素择优确定。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分为三部分,即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英语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测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英语能力测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复试科目以招生目录上公布的为准。以上测试过程中,将同时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同等学历考生除参加以上复试以外,须加试,加试内容以招生目录上公布的为准。加试科目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判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次复试不进行体检,拟录取者在开学报到时接受体检。
2、复试方式及要求
(1)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英语能力测试,均采用远程在线问答的方式进行。加试科目采取远程在线问答的方式。复试老师按照学院的工作方案提前做好线上复试的设备准备。
(2)复试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线上复试所需的手机、电脑、网络,下载并安装好复试需要的软件或小程序;如有需要,提前准备好答题所需的答题纸不少于三张(可以采用A4纸大小的打印纸或者作业本、笔记本等纸张),并准备好安静的复试场景。
(3)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在复试前与复试考生逐一确认线上复试网络及设备准备情况,以确保所有复试考生都能通过远程在线方式顺利完成复试环节。
(4)在线的所有测试将进行录像/摄像。
(5)所有员工需在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过程中以及录取入校后三个月内,一旦发现代考,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生总成绩
1、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加权后的复试总成绩)×30%。
2、结果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总成绩报学校,研招办审核确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录取事项
(一)总体录取原则
1、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顺序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数学单科、英语单科以及复试总成绩三项小分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余下的名额接收调剂生。
(二)不予录取情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名单确定及录取通知
1、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2、拟录取名单在公示并经重庆市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取消录取和入读资格情况
1、入校后体检不合格的。
2、入校后发现以资料弄虚作假方式达到审核资格条件的。
3、入校后发现代考的。
4、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条件的情况。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书记和纪检人员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复议制度。办法如下:
1、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纪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检组工作人员到复试平台上进行现场巡视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纪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复试咨询
电话:023-62769317
邮箱:644075664@qq.com
QQ:644075664
六、投诉和申诉
电话:学校监察处023-62769741
学院研招办023-62769317
学院纪检办023-62768294
邮箱:278998069@qq.com